在科技的催化下,零工經濟的浪潮在全球各國興起,其中又以美國、英國、巴西的發展為最,主要包括知識工作者與服務工作者的投入最多,不過,在享有絕對的工作安排彈性與自由之外,這些工作者也苦於不健全的法律保障、無後路的工作風險等問題。零工經濟真的是未來工作型態的一種選擇嗎?

上午10點出門,開3個小時的Uber接送客人,休息1小時後,回家坐在電腦前完成前天接的海報設計企劃,晚上如果有閒暇,或許再當Foodanda的2小時外送員,如此填滿一天8小時的工作時間。這樣的工作樣貌,正是近年逐漸成為潮流的一種新興工作型態:「零工經濟(Gig Economy)」。

零工經濟的定義,可說是透過好幾份短期工作來產生收入,這樣的概念已經存在已久,如音樂家四處巡演、攝影師四處接案、作家在不同專欄發表文章、卡車司機四處送貨、貿易商人四處進出口等等,這些都是傳統的「零工」,或稱作「獨立工作者(Freelancer)」,從英文的字詞解釋來看,Gig是源自於音樂家四處表演的日程、活動。

時至今日,零工經濟的運作模式,因為科技與網路的發展也變得不同,比如Uber、Airbnb等零工經濟的工作媒合平台,讓一般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,排時間來載客或出租房間創造收入。這些工作者甚至不會說自己為某個老闆工作,而是為某個零工經濟平台「App」工作。

然而,科技並不是零工經濟的創始者,而是幫助它蓬勃發展的助手。美國康乃爾大學工業與勞動關係學院的教授Louis Hyman就曾說道:「依據勞動的歷史進程, 科技其實不是直接驅動社會變化的角色, 相反地,社會變化才是我們決定如何組織世界的根本,只是多了科技的參與之後,加速並且鞏固了這些變化。」

換句話說,過去在工業革命時代,人類對公司、組織的勞動力貢獻提高之後,開始尋求進一步的勞工保障,如固定工時、薪資固定漲幅等,但在今日社會,這樣的需求開始退去時,人們開始尋求工作彈性、工作自主安排的自由,科技平台與服務更在同一時間被創造,帶動了零工經濟的興起。

零工經濟並非年輕族群的潮流

整體來說,零工經濟可分為兩大類:知識為主體的零工(如一人顧問、機器學習資料科學家、作家等)以及服務為主的零工(貿易、外送員等)。目前這種工作型態正在全球各個產業發生,其中,又以資訊科技產業的需求最大,其他包括金融業、農業、運輸業、教育、醫療健康以及工程建造產業,也經常透過「專案」、「短期」的方式,來提供工作。

根據數位支付平台Payoneer的2019年數據顯示,全球各國的零工經濟成長情況,目前是以美國為首,其次依序是英國、巴西、巴基斯坦、烏克蘭、菲律賓、印度等。

foodpanda
隨著外送平台的風行,有越來越多人不再受雇於公司組織,而是為某個零工經濟平台工作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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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,再從年齡的角度進行分析,Payonner的數據也顯現 零工經濟並不只是年輕人的潮流 ,而是所有年齡層開放擁抱的新工作型態,尤其在美國更有散佈到所有勞動年齡的趨勢,但其他國家則集中於那些不熟悉舊式工作架構、擁有科技頭腦與思想的年輕族群。

整體來說,25至34歲的全球勞動族群,是所有年齡層中最常接觸接案工作,也是當中零工經濟收益的主要貢獻者。

自主、彈性的工作新樣貌

美國可說是全球零工經濟發展最蓬勃的國家,根據美國勞工統計局於2017年的公布數據,美國獨立工作者人數已經超過5,500萬人。

「我們看見愈來愈多的職場工作者,離開了他們的崗位,加入零工經濟。無論是因為想要更彈性的工作時間、想要擺脫組織與主管的監控,或是想要建立自己事業的慾望,都成為這些職場工作者擁抱零工經濟,不再想要跟辦公室綁在一起的原因。」Payoneer的美國區域總監與副總裁McNicoll對外媒CNBC說道。

對工作者來說,接案的工作型態可以讓生活安排更有彈性,不必過著朝九晚五、每天進辦公室的生活,而是有權主導自己要為誰工作、要工作多長時間。 相較於薪資收入,這些工作者更注重的價值是工作與生活的平衡。

從企業的角度來看,雇用獨立工作者的好處,包括可以節省雇用正職員工的繁複篩選過程、節可以省人資管理行政成本,也不必支付三節獎金或其他福利,整體來說,不僅可以借用外力擴大人才效益,也更能節省企業的人事成本。據外媒《Forbes》報導,約有40%的美國企業寄望旗下獨立工作者僱員的比例增加。

零工經濟的概念或許已經在勞動市場存在一段時間,但是,現有法律至今仍只保障全職員工,當獨立工作者懷孕生子告假、工作意外發生等情況,誰來支付有薪假、勞工補償?

誰來保障獨立工作者應有的福利?

2019年9月,美國加州通過一條代號「AB 5」的法規,法規間接要求了Lyft、Uber、Postmate等App平台服務,得如正職員工一樣對待旗下外送員與司機,如提供失業保險、健康保險補助、有薪產假、超時薪水、最低薪資保障、可組織工會等權益。

根據AB 5法規的規範,零工經濟工作者的3個條件包括:不受企業管理控制、從事業務不屬於核心業務、在此產業裡自己營運獨立的公司。如果工作者不符合其中一項,就得歸類為正職員工、享有應屬福利。

因應零工經濟崛起,美國首度為此立法,為新興的工作型態立下里程碑,促使Uber等零工經濟平台對旗下司機與外送員提供應有的福利。然而,這個法規的涵蓋面有限,以致於獨立工作者怨聲四起。

首先,AB 5法規的確保障了Uber司機與外送員這類工作者的基本權益,但是,卻忽略掉那些接案程式工程師、網路繪圖師、一人顧問等類的知識獨立工作者權益,他們並不屬於這類零工平台,也不只為某家企業工作,基本工時無法套用在他們身上,但是,他們也應有權享有勞動法律保障。

再者,會投身零工經濟工作的人,是想追求工作彈性為大宗,他們或許好幾週才會開一次Uber載客,或是在正職工作以外以兼職方式進行,如大學學生、科技新創家、家庭主婦等,如果企業把這些人全部都被歸納為「正職員工」,就表示企業有更大的權力去管理、要求這些人增加工時,反而抹平了這些人追求工作彈性的初衷。

正職員工對企業而言,是企業有資格去要求、有權利去管理的工作者,把所有獨立工作者強加上正職員工之名,並不是真正保障零工經濟成員勞動福利的解決方法。

外送公司 Hermes 讓零工自行依福利條件選擇自己偏好的雇傭關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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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國一家外送公司Hermes,在2019年與英國總工會(GMB union)達成協議,讓Hermes的外送員套上「自我雇用Plus」的僱用地位,這些員工能供享有最低工資與28天的有薪產假,然而,這些外送員也同時喪失選擇自己外送路線的自由,得依公司命令行事。不願冠上「自我雇用Plus」之名的獨立工作者,能保有自由,但卻也無法獲得福利。

零工經濟在網路與科技的催生下,蓬勃發展,這樣更加彈性、以技能為主的工作方式,已經進入法規規範階段。到此,零工經濟已經不再是「新型態」或是「未來工作」,而是早已發生在你我身邊的「工作選擇」,當各領域獨立工作者的法規規範逐漸成熟,想必會有愈來愈多企業與員工轉換「合作方式」,在專案、短期的形式下,共利共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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